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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涉事的士司機被判處罰款。
去年8月,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交通調查組接獲報案,指有的士司機於深圳灣口岸接載由內地來港的大學生,待駛抵目的地再向乘客濫收車資。警方經深入調查後,翌月在柴灣區拘捕兩名分別53歲及42歲男子,他們各涉及兩宗「濫收車資」案件,分別向4名內地生濫收超過300至1,800港元車資。
至上月28日,該名53歲男子在東區法院被裁定兩項「濫收車資」及兩項「沒有提供的士車費收據」罪成;而另一名42歲男子今日(29日)亦於東區法院被裁定兩項「濫收車資」罪成。兩人就每項控罪分別被罰款1,000至3,000港元不等。
警方表示,「濫收車資」屬嚴重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6個月及罰款1萬港元。警方十分重視涉及的士違規行為,將會繼續展開針對性的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