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女被控中環集結藏物品圖破壞 6人不認罪受審

202210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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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日中環有大批示威者聚集堵路。
2019年11月13日有示威者發起「三罷」行動,有7名男女被指當日在中環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另外1名女設計師被指管有3支士巴拿意圖損壞他人財產。8人被控非法集結、刑事毀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共4項罪名,案件今天(10日)在區院審理。其中2人承認非法集結罪,其餘6名被告不認罪受審。法庭將認罪被告的求情及判刑,暫定押後至2023年1月21日處理,以待全案審結。期間2人須還押。
今日認罪的2名被告是江偉文( 20歲、學生)和葉栢良(25歲、冷氣技工)。他們承認的案情指,當日下午2時許,有示威者在中環一帶集結,他們搬雜物堵路,包括雪糕筒、竹枝、手推車等,又叫「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等口號,期間警員曾舉槍指向示威人群。另外,有人在港鐵中環站縱火及塗鴉,亦有人破壞交通燈,亦有人撒溪錢。警方在晚上7時許展開驅散行動,當場拘捕68人,當中包括2名被告。證據顯示,他們均曾協助搬動路障。
其餘4男2女被告依次是黃朗勤( 22歲、學生)、蕭振灝( 20歲、學生)、黃鋆國( 24歲、招待員) 、劉好途( 22歲、女保險經紀)、李浩章( 20歲、無業)及呂傑靈( 35歲、女設計師)。首5名被告被控於當日在畢打街、德輔道中、遮打道干諾道中、雪廠街及皇后大道中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劉好途及李浩章另被控1項刑事毀壞罪,指他們刑毀中環港鐵站F出口牆壁。蕭振灝及呂傑靈另各被控1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蕭涉管有1罐噴漆,呂涉管有3支士巴拿。
案件編號:DCCC 34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