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网电视
更多新闻短片

被告谭雯雯(右)判处240小时社服令。
女工程师涉于2019年10月在九龙城行人隧道内,与其他人贴文宣海报,在事隔逾2年后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或摧毁财产罪。她不认罪受审,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押后至今日(16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梁雅忻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被告有专业资格, 也要负上法律责任,又形容被告的悔意是迟来。考虑到案情、被告背景等,判被告接受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28岁被告谭雯雯,被控于2019年10月25日,在九龙城太子道西331号至379号行人隧道内,管有1支喷胶、1盒墙贴纸、2卷胶纸、1把剪刀、1把鎅刀、7个口罩及3支双头笔,意图在无合法辩解的情况下使用,或导致、准许他人使用该物品,以摧毁或损坏香港政府隧道内的墙壁。
对于法庭关注控方相隔逾2年后才起诉,控方今日表示,由于本案涉及7人,警方需要向每个人作出深入调查,并为各人及相关警员及路政署人员录取口供,继而再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见,强调控方没有延误及怠慢。裁判官则表示,虽然被告行为不涉暴力,以当时的社会氛围而言,任何形式参与反修例示威都有其严重性。法庭不认为控方有延误,但明白这延期会影响到被告的心情。综合所有因素,法庭认为判被告社服令是合适判罚。
案件编号:KCCC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