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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局應急能力不足 議員促研究措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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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07月13日(四)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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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局應急能力受質疑。
    一旦發生重大危機事件,政府應急能力備受質疑。議員尚海龍指,3年疫情,發現香港應急機制仍有很多有待提升的地方,諮詢疫情後特區重大危機事件中管制措施是否提升,如何做好跨部門協調和社會動員。
    當局表示可以隨時動員一定比例的公務員參與突發事故協調工作,相信不需額外培訓即可投入工作,能夠駕馭有餘。又指出任何應急機制需要充分預案、預演和協調。跨部門協調有三級機制,分別是地區及政府層面,再嚴重則由行政長官統籌。緊急事故的裝備方面,香港硬件始終有限,如果與大灣區合作能夠得到互補,另外還要鞏固法律,雖然有緊急法,但都希望用不上。
    針對應急安全議題,葛珮帆表示政府跨部門團隊可與內地相關部門建立常設溝通渠道;建立訊息共享機制;人才培養和培訓;建立區域應急中心,裝備和物資協定等,準備物資跨境應急綠色通道;建立相應法律法規。她指聯合應急機制也可建設智慧城市,大灣區正建設三個國際和國家性應急救援平台,這些平台結合香港,將可和亞洲地區共同提升應對防災減災能力。當局表示已和內地有關單位溝通,當地也持正面態度,相信很快會有大規模會議。
    議員林順潮則表示,2005年簽訂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合作協議,在簽訂的18年間發生了疫情和大灣區城市群發展,三地交流日益頻繁,任何一地發生公共衞生突發事件都會波及其他灣區城市,諮詢當局會否針對合作協議做出檢討優化更新,以配合後疫情時代及大灣區發展所需。
    當局表示,公共事務應急機制合作協議已經於2018年更新,同意要不斷優化聯防聯控的機制。在抗疫情期間人手協助、配置和協調都得到了強化,因此對管控類似的傳染病有信心,當局會繼續和兩地有關單位保持溝通。除了公共衛生事件外,亦十分關注其他災害性,例如打風、大亞灣核電站洩漏等災難的應變機制。
    議員陳克勤提到,香港有針對核事故、港珠澳橋的空襲做演練,但粵港澳三地比較少就緊急安全事故有恆常合作機制和演習,萬一出現區域性危機事件時,三地如何應對,救援人員和裝備如何去災區,詢問行政長官是否可儘早去廣東省、澳門政府商討相關安排,建立應急機制和預案。
    當局表示,現時也有構思,而機制要處理三地法律,如例如在深圳灣發生火災,已有聯合滅火方案,即先救援、後通報,裝備進港可製備清單。正在運作的應急機制,如沉船事故也有協議應急機制,內地船隻可到香港幫忙;香港的飛行服務隊也可飛到大灣區協助;國際救援也經過預先安排,克服法律上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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