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發還區院重審 陳虹秀不認罪12月開審 另3人認罪須還押

2024年09月05日 12:4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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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陳虹秀擬不認罪,案件排期12月開審。
社工陳虹秀及3名男女被指參與2019年8月31日港島暴動,他們否認暴動罪受審,結果4人獲時任區院法官沈小民判無罪。律政司上訴得直,上訴庭下令發還區院交予另一名法官重審。陳虹秀擬不認罪,排期12月開審。其餘3人的案件今(5日)在區院審理。3人改為承認暴動罪。法官拒應辯方建議盡快判刑,決定等候陳虹秀案審結才量刑,押後至12月13日再提訊,期間3人須還押。
今日認罪的3名被告包括27歲女子賴姵岐、31歲電腦程式員鍾嘉能、27歲廚師龔梓舜。同案的43歲社工陳虹秀,料審期10天。法官建議等待陳虹秀審結才判刑。辯方不同意。其中龔梓舜代表指,案發至今已5年,原審裁決亦相隔4年,被告希望不要拖延,能盡快了結。賴姵岐代表稱,希望能在今日判刑。鍾嘉能代表亦說,鍾的精神狀態欠佳,希望盡快得到一個結果。但法官認為,陳虹秀案料明年初有裁決,被告「坐多咗」的機會不高,最終決定等待陳虹秀案裁決才判刑。
3名被告同意案情指,當日傍晚6時許,有大批人士在灣仔軒尼詩道集結,有人用巴士路牌等作為路障,有人高叫口號,以鐳射裝置照射,有人更把修頓球場的觀眾看台推出馬路,縱火燃燒,一度冒出7至8層高的濃煙,發出爆炸聲,觸動附近大廈灑水器灑水,需消防到場灌救。警員隨後展開驅散,拘捕3人。其中被告鍾嘉能嘗試協助龔梓舜逃脫,但最後未能成功,雙雙被捕。
案件編號:DCCC 1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