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劉馬車」承認兩項襲擊罪 還押待9月25日判刑
2024年09月11日 15: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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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劉駿軒的網絡紅人「劉馬車」再惹官非。
本名劉駿軒的網絡紅人「劉馬車」再惹官非!他今年初因非禮案在屯門法院提堂,期間涉嫌在羈留室內,與另一名男子互毆;及在7月會展動漫節期間,襲擊一名16歲男童。他另涉嫌在新界多處,分別非禮3名女子。這3宗案件今(1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劉馬車」承認兩項襲擊罪及3項非禮罪,須還押至9月25日判刑。
27歲被告劉駿軒,控罪書上報稱無業。他承認兩項襲擊罪,其中一項於2024年1月19日,在屯門法院大樓1樓1號羈留室內襲擊陳子健,因而對陳子健造成身體傷害。案情指,2024年1月19日,兩人在屯門法院大樓羈留室內,期間陳子健要求被告唱歌,被告又叫他跳舞,雙方先口角,繼而動武。被告警誡下稱,是陳「撩我先」,他才還手。另一項襲擊罪案情則指,被告在2024年7月26日,於灣仔會展動漫節期間,推跌一名16歲男童,又扯男童頭髮。被告跟男童原是朋友,後來兩人關係惡化。
至於被告所牽涉的非禮案,據同意案情指,2024年1月31日,被告在元朗一食肆外,半蹲着伸手捉一名女子的左腿。同年8月,他再於元朗V City書店和沙田新城市廣場,用類似手法非禮14歲女童Y及女子Z,包括半蹲用手掃Y的大髀及臀部,掃Z的大髀至膝蓋位置。
案件編號:TMCC825/2024、ESCC2126/2024、TMCC193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