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PayMe職員轉走逾百人存款 9被告囚24至56個月 主腦押明年判刑
2024年09月12日 16:5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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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院法官練錦鴻今判處其中9人監禁24個月至56個月。
有詐騙集團涉嫌致電市民聲稱自己是PayMe職員,表示要驗證PayMe帳戶身份,藉此套取手機一次性驗證碼及交易密碼,再操控帳號轉走款項,受害人多達138人,涉款約150萬港元。案中有12人被捕,當中10人早前承認共13項洗黑錢或串謀洗黑錢、及1項串謀詐騙罪,區院法官練錦鴻今(12日)判處其中9人監禁24個月至56個月;當中被指是主腦的22歲女子則須還押至2025年9月29日判刑,以待她於兩名不認罪被告的審訊中作供。
10名認罪被告分別是羅刋豫、余嘉龍、蘇駿傑、楊夏威、錢慧婷、蘇俊元、李富誠、盧嘉謙、吳思鳴及羅錦荣。他們的年齡介紹19歲至27歲。所有被告承認洗黑錢罪,其中4名被告,包括羅刋豫、余嘉龍、蘇駿傑和李富誠,另承認串謀詐騙罪。本案另兩名被告李承軒及劉俊誠不認罪,已排期於明年5月26日開審,被指是案中主腦的羅刋豫(22歲)將會出庭作供。法官判刑指,本案是一宗有計劃的犯罪行動,涉及多名騙徒及眾多事主,犯案時間長達5個月之久,案件屬極之嚴重,而被告詐騙手法必然會令巿民對網上交易失去信任,影響銀行系統運作效率,令香港在國際間的競爭能力受損。
同意案情指,2022年1月至6月期間,138名受害人收到身份不詳的人來電,對方自稱是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所營運的流動支付服務PayMe職員,表示要驗證PayMe 帳戶身份,其後要求受害人向宣稱PayMe職員披露驗證碼或一次性密碼及交易密碼,作驗證受害人身份之用。受害人相信對方是PayMe職員,並相信對方所作出的PayMe要驗證身份的陳述是真的,所以應對方要求,披露相關資料。
案情續指,不久受害人PayMe帳戶內所持款項在某些情況下被轉帳至涉案傀儡帳戶。在某些情況下,受害人PayMe帳戶先被增值,款項其後被轉帳至涉案傀儡帳戶。從每個受害人 PayMe帳戶轉走的金額介乎40港元至港幣4萬港元不等。受害人損失超過港幣共150萬港元。受害人得悉其PayMe帳戶款項被轉走,隨即報警。被告悉數被捕。
案件編號:DCCC 485/2023、DCCC 17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