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2男非禮3女 網紅「劉馬車」判囚8個月
2024年09月25日 14:4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本名劉駿軒的網絡紅人「劉馬車」再身陷囹圄。
本名劉駿軒的網絡紅人「劉馬車」今年初因非禮案在屯門法院提堂,期間涉嫌在羈留室內,與另一名男子互毆;及在7月會展動漫節期間,襲擊一名16歲男童。他另涉嫌在新界多處,分別非禮3名女子。「劉馬車」早前承認兩項襲擊罪及3項非禮罪,今(2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被告重犯機會高,終就所有控罪判處被告8個月監禁。
28歲被告劉駿軒,控罪書上報稱無業。他承認兩項襲擊罪,其中一項指他於2024年1月19日,在屯門法院大樓1樓1號羈留室內襲擊陳子健。案情指,當日兩人在屯門法院大樓羈留室內,期間陳要求被告唱歌,被告又叫他跳舞,雙方初則口角,繼而動武。被告在警誡下稱,是陳「撩我先」,他才還手。另一項襲擊罪的案情則指,被告在2024年7月26日,於灣仔會展動漫節期間,推跌一名16歲男童,又扯男童頭髮。被告跟男童原是朋友,後來二人關係惡化。
至於被告所牽涉的非禮案,據同意案情指,2024年1月31日,被告在元朗一食肆外,半蹲着伸手捉一名女子的左腿。同年8月,他再於屯門V City書店和沙田新城市廣場,用類似手法非禮14歲女童Y及女子Z,包括半蹲用手掃Y的大髀及臀部,掃Z的大髀至膝蓋位置。
案件編號:TMCC 825/2024、ESCC 2126/2024、TMCC 193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