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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警去年8月驾驶私家车,在沙田围路往马鞍山方向行驶时,与另一辆私家车发生碰撞,令该辆私家车上的司机及乘客受伤。事隔5个月,男警被控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案件今(24日)在沙田法院提讯。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押后至3月21日再讯,被告续准以5000港元现金保释,期间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28岁被告王昶然,报称任职警务督察。他在2025年1月17日被捕,早前被落案起诉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并于今日到法庭应讯。控罪指,被告于2024年8月3日,在沙田沙田围路与沙田路交界近灯柱 N0688,在道路上危险驾驶一辆私家车,引致男子陈国文身体受严重伤害。
被告今日由当值律师代表,透露被告将会转聘私人律师。控方表示准备好答辩,辩方申请押后,以审视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见。裁判官遂应辩方要求,押后至3月21日再讯,批准被告以5000港元现金继续保释,但新增一项保释条件,即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警员不时牵涉危驾事件。其中27岁男警何家荣在2022年5月的休班期间,在长沙湾驾驶Tesla电动车时涉嫌撞伤途人,事后被指怂恿伤者不要报案。男警受审后被裁定危驾、酒驾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等4罪罪成,2024年4月被判他入狱24个月,停牌3年,需自费报读驾驶改进课程及罚款500港元。另外,47岁男警李雪辉,2023年4月2日休班期间驾驶轻型货车时,其车在旺角铲上行人路。李雪辉承认危险驾驶及酒后驾驶两罪,2024年3月被判接受100小时社会服务令,取消驾驶资格6个月,亦需自费报读驾驶改进课程。
案件编号:STCC370/2025
![被告王昶然获准保释候审。(梁柱锴摄)](/hk/bkn/cnt/news/20250124/photo/bkn-20250124122908625-0124_00822_001_02p.jpg?20250124135958)
被告王昶然获准保释候审。(梁柱锴摄)
![案件今日在沙田法院提讯。](/hk/bkn/cnt/news/20250124/photo/bkn-20250124122908625-0124_00822_001_03p.jpg?20250124135958)
案件今日在沙田法院提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