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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度汉危驾判监18个月停牌3年 胞弟“顶包”囚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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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月05日(三) 15:26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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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当日拘捕自称司机的男子。
    中环于前年7月发生罕见事故,一辆私家车撞向位于下亚厘毕道律政中心的保安更亭,当日一名印度裔男子被捕。警员其后发现当日驾驶肇事私家车的是被捕男子的兄长,并拘捕该兄长及另一名巴基斯坦裔男子,指3人涉“顶包”。3人其后被控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兄长另被控危险驾驶等6罪。该对印度裔兄弟早前分别承认控罪,今日(5日)于西九龙法院(暂代区院)接受判刑。区院暂委法官黄雅茵指涉事兄长为案中主脑,判监18个月、罚款6,000港元、须赔偿3,685港元及停牌3年等;胞弟则是出于对兄长的爱而犯案,判囚10个月。
    今接受判刑的被告为辛格梓洋(25岁,印度裔,工程师)及辛格梓龙(27岁,印度裔,运输工人),2人是兄弟。辛格梓龙承认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危险驾驶、被取消驾驶资格期间驾驶、驾驶未领牌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以致其他东西受到损害后没有停车及没有报告涉及损害的意外共7罪,被判囚18个月,另须罚款、赔偿、停牌及自费修习驾驶改进课程;胞弟辛格梓洋则承认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被判囚10个月。同案另一名被告简马弗(22岁,巴基斯坦裔,运输工人)则否认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经审讯后将于4月28日裁决。
    法官判刑指当日肇事车辆完全失控,并对律政中心设施造成破坏,幸好当时没有人受伤。法官指辛格梓龙为本案的主脑,有计划联络胞弟,滥用胞弟对他的爱而令胞弟为其“顶包”罪行,又指他当日无牌驾驶的举动没有任何合理解释,罪责亦较重。胞弟则没有想过后果就参与经策划的犯罪行为,罪责则较轻。
    案情指,2023年7月28日早上约7时,辛格梓龙驾驶私家车载着简马弗及另一人,突然冲上行人路,撞向律政中心保安更亭。他们其后乘的士逃离现场,辛格梓龙其后返回住所。胞弟辛格梓洋其后换上兄长案发时所穿衣物与简马弗乘的士返回案发现场附近,胞弟向警员自称是肇事车辆司机。简马弗及辛格梓龙其后于同月29日及31日投案。案发时闭路电视拍摄到案发过程,法证人员在司机位的安全气袋发现辛格梓龙的基因。
    案件编号:DCCC 16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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