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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對他人「起底」的31歲女子獲准保釋。
「起底」問題仍然猖獗。私隱專員公署今日(10日)公布,在新界區拘捕一名31歲女子,疑因網購糾紛,涉嫌違反《私隱條例》,在未經客戶的同意下披露對方的個人資料。被捕女子獲准保釋,私隱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署調查指案中的女事主,在去年11月於一間網店購買美容產品,數日後收到該網店寄出的包裹,但包裹內的物品並非她購買的產品,而是一些首飾。其後有人透過即時通訊軟件聯絡事主要求取回該包裹,並表示若不歸還便會在社交媒體平台上公開事件。
在收到有關訊息兩日內,有人在網店的社交媒體帳戶,先後7次發布包含事主英文姓名、出生日期、手提電話號碼、兩個社交媒體帳戶名稱,其居住區域、大廈名稱、曾就讀的中學名稱和相片等個人資料的貼文,並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更指會以金錢酬謝提供事主資料或轉載貼文的網民。
私隱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