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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虹秀被裁定暴動罪成,還押候懲。
社工陳虹秀及3名男女被指參與2019年8月31日的港島暴動,原獲判無罪,律政司早前經上訴獲裁定上訴得直,發還區院重審被裁定暴動罪成,還押候懲。
對於陳的社工註冊及續期申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早(12日)回應時表示,《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清楚列明,若犯下指明罪行須按照法律要求,社工註冊局需履行職責,相信會依法、依規處理。
45歲被告陳虹秀,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參與暴動。本案中承認暴動罪的3名被告包括27歲女子賴姵岐、31歲電腦程式員鍾嘉能及27歲廚師龔梓舜。法官會等候陳虹秀案審結才量刑。
案件編號:DCCC 1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