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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杰(右)在庭上認罪悔罪。
西藏自治區前黨委書記、十四屆全國政協前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前主任吳英杰受賄案,周四(20日)於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他被控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3.43億多元(人民幣,下同,約3.72億港元),當庭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指控稱,2006年6月至2021年2月,吳英杰利用擔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政府副主席,自治區黨委常委、政府常務副主席,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和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外,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同日公開宣判北京市文化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前黨委書記、董事長周茂非貪污、受賄案,依兩罪判其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罰款300萬元(約325萬港元);追繳其貪污違法所得,發還被害單位;追繳其受賄違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青海省政法委前正副書記同日被通報,其中青海省委前常委、政法委前書記楊發森涉嫌受賄,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以涉嫌受賄罪對他作出逮捕決定。青海省委政法委前副書記張謙則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通報提到張謙追求低級趣味,長期「帶彩」(即帶財物輸贏)打麻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