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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女士向市檢察院提出控訴。
山西省大同市前年爆出一宗「訂婚強姦案」,男被告一審強姦罪成判囚3年,之後提出上訴,經過二審尚未宣判。男方母親周三(2日)向市檢察院提交資料,要求追究12名辦案人員玩忽職守罪名。
男方母親鄭女士起訴對象包括陽高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大隊長及兩名辦案警員,縣檢察院檢察長、副檢察長在內9名辦案人員。她認為警方辦理兒子席某某涉嫌強姦一案,未等待DNA鑒定意見即向縣檢察院報請批捕,檢察官同時未等待DNA鑒定意見作出批捕決定,涉嫌玩忽職守罪名。
鄭女士強調,兒子沒有強姦女方,希望撤銷一審判決。她周三前往市檢察院,當場要求對方出具收到資料證明,被拒絕後決定郵寄確保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