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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警被指在油麻地警署接見室內藏毒。他被控管有危險藥物及管有第I部毒藥罪,案件今(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沒有到庭。庭上透露,被告現時正留院,故缺席聆訊。裁判官將案押後至4月22日再訊,或被告較早出院的日子,期間被告由警方看管。
35歲被告方嘉偉,控罪書上報稱任職公務員。據悉,他是一名警員,早前已被停職。他被控於2025年4月10日,在油麻地警署接見室內管有危險藥物,以及並非按照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條文的規定,管有毒藥表第I部所列毒藥。本案在周一(14日)首度提堂,當時被告已因留院而缺席聆訊。
案件編號:KCCC 979/2025

裁判官將案押後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