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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載有出生年份為1970年或之後的舊款智能身份證,將由下月12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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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今日(28日)表示,根據《2024年人事登記(身份證失效)令》,所有載有出生年份為1970年或之後的舊款智能身份證,將由下月12日起失效。而載有出生年份為1969年或之前的舊身份證,將由今年10月12日起失效。入境處呼籲仍持有舊身份證的市民應盡快辦理換領新智能身份證手續。
市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定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須在返港後30日內補辦換證手續。任何人士如無合理辯解而未能在指定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即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5,000港元。

舊款智能身份證分兩階段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