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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散文名家姚雪雪 貪污挪用公款等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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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09月25日(六)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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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雪雪涉及貪污挪用公款等罪囚7年。
    江西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四(23日)公布,江西散文名家、百花洲文藝出版社前社長姚雪雪,涉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失職4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處罰5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60.8萬港元)。姚雪雪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內媒周六(25日)報道,經查,姚雪雪曾擔任百花洲文藝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社長)、微小分公司負責人、文學研究會法定代表人、副會長、秘書長、上美公司法定代表人。2012年至2014年期間,姚利用職務便利採取侵吞、騙取等手段,個人及夥同他人非法佔有上述公司財物。2011年至2018年,姚雪雪利用職務便利,在圖書印刷業務、印刷款撥付、資金拆借等方面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魏某、何某等人財物。
    2014年至2017年,姚雪雪利用職務便利,通過百花洲文藝公司控股的上美公司拆借資金2,800萬元(約3,400萬港元)給藝術品公司投資藝術品經營,其中1,900萬元(約2,300萬港元)屬姚雪雪個人決定,以上美公司名義投資拆借給藝術品公司進行營利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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