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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貴通過視訊方式,聽取法庭判決。
廣西欽州市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徐貴受賄一案,周三(24日)上午在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徐貴犯受賄罪成,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他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徐貴在2003年至2019年間,利用擔任巴馬縣委書記,欽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欽州市副市長,欽州市委副書記,欽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私營企業老闆徐某、何某等21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設備採購、職務晉升、職務調整、景區承包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在2003年至2020年間,他單獨或夥同他人索取及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合共7,557萬元人民幣(約9,345萬港元)。
法院認為,徐貴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財物,且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鑑於他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認罪認罰,贓款贓物已部分追繳,可從輕處罰;綜合考慮其具有索賄、認罪認罰、部分退贓等具體情節後,法院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