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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華遭開除黨籍及公職。
雲南省紀委監委周四(20日)通報,小龍潭監獄前監獄長王春華嚴重違紀違法,且涉嫌受賄犯罪,已遭開除黨籍及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據悉,王春華此前擔任省第二監獄監獄長期間,雲南「黑老大」孫小果曾在該監獄獲兩次減刑後出獄。
通報批評,王春華無視黨的紀律和規矩,背離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不但銷毀證據對抗組織審查,又組織封建迷信活動,且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娛樂活動安排,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品、禮金,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對個人實際持有的房產隱瞞不報,違規干預、插手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甚至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在金融機構吸收存款謀取利益,長期與多名女性搞錢色、權色交易等。
通報又指,王春華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間,仍不正確履行職責,多次邀約下屬打麻雀,又在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等;其違紀違法行為主要發生在黨的十八大後,特別是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遂作出上述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