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論:權責太多礙效率 分拆重組施政通

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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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幾何時,「香港速度」是高效快速的代名詞,可惜俱往矣。尤其是現屆政府,政策局疊床架屋,權責過於繁雜,僅運輸及房屋局,兩者風馬牛不相及,涉及範疇過多,偏偏放在同一個政策局內,一個局長根本分身不暇。凡此種種,無不影響施政效率。立法會昨日有議員提出拆局分家議案,不可謂不對症下藥。
立法會昨日通過「改革房屋政策解決住屋問題」議員議案,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石禮謙表示,運房局局長陳帆一日只得24小時,卻要分身處理房屋及運輸政策,故政府有必要考慮將運輸及房屋分家。他批評政府看見房屋問題卻甚麼都不做,才會令問題一直無改善,政府部門不應各自為政。他又認為,政府建屋是幫助無殼蝸牛有安居之所,不是只為賺錢,未來10年政府應興建60萬個公營房屋單位,讓市民安居樂業。
誠然,本港房屋問題千頭萬緒,居者無其屋成為民怨之源,政府理應覓地廣建公屋大庇天下寒士,而不是與發展商爭利,一味向錢看,動輒以欠缺經濟效益為藉口不作為。至於私人發展商,針對的是有一定經濟能力的私人市場,港府的角色是提供協助,盡量簡化審批程序,別浪費時間精力搞繁文縟節,增加經營成本。惟覓地、規劃及收地的速度不及發展,導致建屋速度落後,供不應求,港府應在改劃、批地等程序上盡量精簡。無奈現時連拆一幅私人工廈非主力牆,竟然也要花3個月時間向有關部門申請,香港愈來愈欠缺競爭力,豈是無因!
由此可見,房屋及土地密不可分,理應由一個政策局主力負責,惟目前兩者涉及運房局和發展局,僅運房局,除了涉獵房屋政策,又要動用大量人力物力兼顧交通運輸,旗下部門計有民航處、路政署、海事處、運輸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機電工程署、機場管理局,可說是上天下海,海陸空都歸其管理;至於涉及房屋的部門則有房委會、房屋署、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等。試問這些部門與運輸有何關係?為何硬要將之放在同一個政策局內?
讓房屋歸房屋,運輸歸運輸,由一個政策局統攬,太多太繁,到頭來樣樣都做不好。這些年,運輸和基建接連出事,僅一條沙中綫,超支復超支,延誤復延誤,偷工減料等醜聞不絕於耳。局長陳帆後知後覺,任何問題都要「看報道才知道」,基建怎麼可能不是亂象叢生?何況還要管理航空交通、海陸交通、土木機電、公屋供應、私樓銷售,聽見都令人頭大如斗。為何不將兩者分家,而發展局則集中負責土地、入則審批等範疇,各司其職,又專又精,豈不快哉?
運房局必須分家只是其中一個例子,另一個好例子是食物及衞生局。食物安全和醫療衞生俱是關乎老百姓健康的大問題,將之納入同一個政策局內,結果是大而不專,周身刀無張利。君不見,近年本港環境衞生和食物安全每況愈下,公營醫療人手不足尾大不掉,遑論抗疫毫無章法,致令中港通關無期。「老鼠捉不到,抗疫做不好,食安亂晒龍,醫療等到懵」正是食衞局施政無能的寫照,單靠廢官之尤陳肇始支撐大局,根本不切實際,拆局分家已是刻不容緩。
說是刻不容緩,絕對沒有誇張。這些年,香港發展原地踏步,一事無成,房屋問題由回歸至今都無法解決,基建完全跟不上發展需求,醫療衞生愈做愈差,別說和內地「說一不二,拍板即做」不能相提並論,就連老對手新加坡也是遠遠比不上,競爭力拾級而下。
正如有識之士指出,這不是架構臃腫問題,這是官員能力問題,一個局長做不來的事,分為兩個局長分擔,乍看開支可能因此大增,但只要換回效率,理順施政,付出完全值得。遑論港官享受世界級高薪,跟其辦事能力成反比,早就令市民十分不滿,藉拆局重組「瘦身」,將高官減薪,並去掉冗員,埋單計數,成本可能比現在高不了多少,何樂而不為?
拆局分家之餘,一些積弊叢生的部門更應乘勢革新。本報早前獻上藍圖,改革由「黃官」把持司法的局面,建議起用已退休又受過專業法律訓練的紀律部隊高層擔任裁判官。他們一方面對本港法律熟悉,對處理不同罪案瞭如指掌,如由入境處人員處理假難民及黑工案、海關人員處理盜版及私煙案、警務人員處理各類刑事案,必能大大加快審理效率,事半功倍。特別是司法機構積壓案件嚴重,這類退休紀律部隊高層可先處理裁判法院一些簡單案件,循序漸進,既能加快完成審理積壓的案件,長遠更可改革司法,扭轉黃官亂港,誰曰不宜?
《黃帝內經》說:「通則不痛,痛則不通。」施政跟醫理也是一脈相承,政令通,社會和諧;政令不通,民怨叢生。香港之所以民怨四起,皆因港府施政不到位、欠效率、堅離地。將政策局分拆重組,將力有不逮的庸官撤換或減薪,政令能出門常開,便能理順民情,提升發展速度,對香港有百利而無一害。最重要是,分拆重組不能再拖,而是要即刻做、快快做。正如疫情來襲,難道拖到現屆政府任期完結、下屆政府開局才抗疫嗎?那時候特區回天乏術,「醫番都嘥藥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