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迷你倉月租最高差3倍 附加費花樣多易惹爭拗

202003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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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呼籲市民選擇迷你倉儲物服務前,先預計儲物量、儲物時間及提存頻率。
香港愈來愈多「納米樓」,居住環境狹窄,不少市民會租用迷你倉、迷你箱儲存物件,解決收納問題。消費者委員會調查23間儲物服務公司,發現收費繁瑣,除每月固定月費外,由登記、搬運、以至存取都牽涉繁多的附加費用,部分公司亦設最低消費。
消委會根據迷你倉提供的價目表,發現迷你倉的正價月租差異頗大,以較受消費者歡迎的12平方呎迷你倉為例,正價月租由480至1709港元,相差逾2倍半;而16平方呎迷你倉的正價月租則由696至3038港元,相差更逾3倍。即使比較同區的迷你倉,月費仍有明顯差別,當中於柴灣租用16平方呎迷你倉的月費差異最大,最低月費為984,最高則為2048港元,相差近1.1倍。
迷你倉的最短租用期一般為1個月。除月費外,迷你倉一般需要收取1至2個月正價月租作為按金,另可能有其他收費,包括有1間會收取75港元登記費、1間會要求客戶以30港元購買鎖頭、9間會要求客戶以30至60港元購買智能卡作進出迷你倉之用等。
消費者呼籲市民選擇儲物服務前,宜預計儲物量、儲物時間及提存頻率,考慮每月儲存的成本,衡量物件是否有需要保留,再決定是否租用。
消委會去年收到24宗有關倉存服務投訴,今年首兩個月亦有5宗相關投訴。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去年投訴中,有8宗關於價格爭拗,退租、按金,另有8宗關於服務質素,如未能提取物品,黃指出投訴內容五花八門,消費者使用迷你倉時,不時會出現收費爭拗,如加價時需要增加按金,退租時退還按金的時間過長,如儲存物品涉及收藏品、如證書等,當有損壞時難以估計價值,建議租用時問清楚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