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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歲紋身師傅聘人販毒,被重判28年監禁。
31歲紋身師傅於2013年利誘兩青年幫他由香港販運價值約100萬港元冰毒到外地,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1項販毒罪成,今日(2日)於高等法院被重判監禁28年。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被告胡志奇,於2013年時招攬兩名青年並以各5萬港元作報酬,利誘他們替他販運毒品往新西蘭。法官指被告並非單單出錢聘請2人,還替他們安排好一切,並利用他們的貪念進行此邪惡交易。
法官又指被告於2017年被捕,但獲准保釋期間他一度棄保潛逃。雖然他聲稱是要照顧患癌的父親,但實際上潛逃期間他是與女友同住,鮮有照顧父親,但父母出於愛護並無責怪他。
法官最終以監禁23年半作量刑起點,但指案中充滿加刑因素,包括涉及跨國犯毒、聘用年輕人及替他們安排一切令他可完成邪惡交易等。法官最終就考慮一切加刑因素後判處被告監禁28年。
至於同案兩名青年早於2015年因承認販毒罪,分別被判監12年4個月及12年8個月,現仍在服刑。在本案開審期間2人亦曾作為控方證人出庭指證被告。
控罪指,被告胡志奇於2013年10月23日,聯同鄭新發及楊家匯非法販運1558克冰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