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膨脹劑毀港鐵站鐵閘 準大學生被判更生

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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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銘彥今被判入更生中心。
前年9月中灣仔有遊行示威演變成衝突,一名男學生被指向灣仔港鐵站的鐵閘噴膨脹劑,並向另一人說「幫我睇住,一陣點火」。他經審訊後被裁定刑事毀壞罪名成立,今天(28日)在東區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20歲被告陳銘彥,被控於2019年9月15日,在駱克道港鐵灣仔站A1出口,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港鐵公司的鐵閘。今日辯方向裁判官呈上由被告校長、僱主等為他撰寫的求情信,信件內容正面,讚賞被告為人考順、積極和樂於助人。律師表示,雖然報告建議被告入更生中心,但因被告已獲大學取錄並繳交學費,被告希望9月開學時可以正常上課,故請求法庭判處一段少於3個月的監禁刑罰,取代3至9個月的更生中心刑期。辯方又提到,被告表示願意向港鐵賠償1萬港元,在還押期間亦已向感化官認錯,有遲來的悔意,希望法庭念及被告年紀輕、不成熟,而予以輕判。
裁判官劉綺雲引述報告指,被告自幼多病,得家人悉心照料,與父母感情深厚。初中修讀通識科令他開始關心社會,並在高中選修中史及世界歷史科。被捕時被告因被玻璃?傷手,入院治療時發現有心臟問題,令家人更加擔心。裁判官指出,本案性質嚴重,雖然案發時該出入口已經關閉,但站內仍有職員及市民,涉案鐵閘被噴上膨脹劑,令職員開閘有困難,影響市民出入;而被告與另一人更有計劃點火,若果該處真的着火,將阻礙市民及港鐵職員逃生,甚至波及附近人士的財產及人身安全。裁判官指今次沒有造成重大影響實屬僥倖,並因此認為短期監禁並不適用於本案,最終依從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更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