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鴻萍否認意圖逃稅 被控虛報僱員資料

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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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港姐季軍寇鴻萍否認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
1982年港姐季軍、現從事保險業的寇鴻萍涉嫌逃稅,遭稅務局票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名,她否認控罪,案件今(16日)在東區法院審理。模特兒鍾永慧及另一名市民出庭作供,指自己從來沒有受僱於寇鴻萍的公司,不知道為何税務局會有他們曾在寇鴻萍公司工作的報税紀錄。
控罪書指出,現年59歲的被告寇鴻萍於2009年至2017年期間,5次在提交課稅年度報稅表時,聲稱父親寇賡發與她連續全年同住,而無付出十足費用。在2010至2012年期間,3次在個別人士及連同的梁寇鴻萍公司損益帳上聲稱,辦公室助理支出為每年28.8萬港元;及在2012年,3次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上聲稱,僱員孫永斌及鍾永慧在該些年度內,每年分別獲9.6萬港元薪金。
市民孫永斌作供指他在2011年回流香港,後來因妹妹要申請學生資助處貸款及資助,他便向税局申請之前的報税紀錄,才發現自己在「梁寇鴻萍公司」曾有報税紀錄,但他否認曾在該公司工作,而他也不認識寇鴻萍本人或她的朋友。辯方質疑孫曾經將自己的個人資料交給其他人,寇才能可以將孫的正確個人資料上報税局,孫表示不肯定。
模特兒鍾永慧作供同樣指出,自己在2009年回流香港,曾經任職設計師及秘書,2011年開始入行成為藝人,不過就從未在梁寇鴻萍公司擔任任何職位。但她坦言「都算認識」寇鴻萍,因為她在英國讀書時認識寇鴻萍的女兒唐貝詩,兩人是同學兼好朋友,故有時去寇的公司找唐會「撞到」寇。辯方同樣質疑鍾曾經將個人資料交給其他人,鍾表示「其實好多人都知我哋址」,並指事隔近10年,很多細節已經忘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