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禁參與動議悼念孤狼學生入校園 張達明辭任校委會委員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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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撤回悼念孤狼的議案,同時宣布學生會幹事會辭職。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在上月初通過動議,對一宗「孤狼式恐怖襲擊」案的疑兇表示「深切哀悼」,有關言論疑涉違《港區國安法》,港大校務委員會昨日(4日)宣布,禁止所有參與上月7日評議會會議的學生,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告為止。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早(5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對港大的決定感到很難過,他昨晚已通知校方,辭任校務委員會委員一職。有議員指張達明應早走早着,甚至考慮辭去首席講師一職。
他指自己沒有參與昨晚校委會的會議,不知道具體討論內容,但認為有關學生的確做得不對,但經已道歉,並指大學應該是培育學生有錯能改的地方,加上校方本身有紀律研訊程序,應由紀律委員會聽取學生申辯下作決定,惟港大校務委員是次未經研訊直接處分,認為似乎有「越權」嫌疑。
張續稱,暫時未見有相關學生面對嚴重的法律風險,即使學生當日行為可能違法,但在無罪假定原則下,學生甚至連被檢控都未有,質疑校方變相褫奪學生學習的權利。對於辭任是否與校方決定有關,他僅指有好多因素「希望專注做一啲有能力做嘅事」。
身兼港大校董的議員張國鈞直言,觀乎張達明近年的立場和表現,辭任校委會委員並非壞事,更應早走早着,甚至辭去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他指出社會上有一種人貌似中立,實際上在社會霸佔不少有利位置保護、包庇某一類人,又稱張達明為人師表不應濫用法律學院講師一職姑息、縱容犯法行為。他又指出法律學院講師的言論對學生具有權威性,並不可輕易對學生表示毋須面對法律風險,更不應為做錯事的學生壯膽,令學生錯上加錯或走歪路。張國鈞又提到張達明身為律師會理事,但早前違反保密責任,在未獲授權下公開律師會內部文件而被通過不信任動議,可見他表裏不一。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委員、議員容海恩則批評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對一宗「孤狼式恐怖襲擊」案的疑兇表示「深切哀悼」的事件令大眾難以接受,張達明身為法律學院權威應負上責任。她又稱學生做錯的時候,張達明等講師不應姑息養奸,反而要大力批評、嚴厲對付學生中的「壞分子」,以秉承校方的良好風俗。容又稱政治不應帶入校園或影響學生,對於張達明是否合適繼續擔任首席講師,容認為應對其作專業評估後再作打算。
另外,港大校董會7名校董今發出公開信,指校委會的決定在法理上並不恰當,同時剝奪學生學習的機會,此舉不符合大眾對大學秉承循循善誘的教育風範之期望,要求校委會撤回對學生採取處分的決定,並嚴格按照香港大學條例的相關章程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