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版>新聞>中港台
  • 涉申請應診假上興趣班 民政署行政主任被廉署起訴

    香港時間
    2021年08月16日(一) 14:41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廉署起訴民政事務總署一名署理高級行政主任。
    廉政公署今日(16日)落案起訴民政事務總署一名署理高級行政主任,控告她涉嫌使用「離開工作崗位」申請表誤導民政署,聲稱曾於6個下午在辦公時間到訪一間中醫診所接受診症及治療,而事實上卻參加了興趣班。她已獲准保釋,以待周三(1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41歲傅申,被控6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她於案發時是為署理高級行政主任,派駐到民政署轄下的黃大仙民政事務處,負責為黃大仙區議會提供秘書支援。
    控罪指被告涉嫌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6份載有虛假或錯誤陳述的「離開工作崗位」申請表,指她曾於2018年11月30日至2020年6月17日期間,於6個日子的下午到一間中醫診所接受診症及治療,而她明知意圖用以誤導政府。廉署調查發現,她在上述日子的其中5天,於黃昏到訪該中醫診所,餘下1日則沒有到過該處。被告被指在涉事的6天下午參加了興趣班。
    廉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十分重視公務員誠信。廉署與公務員事務局合作,向各級政府人員提供誠信培訓及網上學習平台等,加強他們對《防止賄賂條例》及相關誠信議題的認識。廉署會繼續與各決策局及政府部門合作,向公務員宣揚廉潔文化。
    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公務員可於辦公時間離開工作崗位,前往診所接受認可的治療、檢驗或診症服務。民政署的公務員如根據有關規例,申請於辦公時間離開工作崗位,應先取得其上司批准,及在返回工作崗位後填妥申請表。
    感謝您瀏覽東網。請按入詳細閱讀本網站所載之使用條款及細則私隱政策聲明,並須確定您同意接受有關條款及聲明的約束才可繼續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