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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華懋慈善基金告龔如心遺產管理人 上訴庭令基金先付90萬元訟費保證

    香港時間
    2021年11月12日(五)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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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龔仁心是華懋慈善基金理事會主席。
    華懋慈善基金去年入稟高院,指控羅兵咸永道3名合夥人身為龔如心遺產管理人,但違反受託責任濫收費用等,要求管理人向基金交還逾4.3億港元管理費及作出賠償。遺產管理人其後申請剔除基金部分申索並獲高院原訟庭批准,基金不服並向上訴庭提上訴,但遺產管理人要求對方先支付訟費保證金。上訴庭今(12日)頒下判詞要基金先支付訟費保證金90萬港元,並認同基金資不抵債,更披露基金欠債約5000萬港元且有9200多萬港元訴訟費正被追討。
    上訴方是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答辯人依次為陳偉棠、黃德偉、莊日杰及劉子邦。首3名答辯人為羅兵咸永道的合夥人,現為龔如心遺產的管理人;劉子邦則是澳門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的前合夥人。據上訴方在入稟狀指稱,原告的理事會主席龔仁心經人介紹認識劉子邦,劉是促成羅兵咸永道接手做遺產管理人的中間人。而高院原訟庭早前以上訴方的指控有欠缺事實基礎為由,剔除對方部分申索。
    據判詞指,就答辯方要求基金交出訟費保證金方面,經考慮下上訴庭認同基金確財困且資不抵債。根據基金於2019年的財務報告,其欠債約為5043萬港元,但基金只有2.2萬多港元流動資金,且正被追討逾9200萬港元訴訟費,如被成功追討,欠債高達1.43億港元。就本案方面基金亦需就被剔除一事支付365萬多港元訟費。雖然基金稱就其他訴訟可獲得2839萬多港元,但據核數師指未知最終會否計入基金資產。
    判詞又指基金稱會收到其他捐贈者的捐款等,但又拒絕透露捐贈者的身份且沒有提供相關證明,因此上訴庭認為基金確出現財困,加上認為本上訴的勝算機會不高,下令基金需先支付90萬港元訟費保證金才可展開本上訴程序,另外基金亦需就是次申請支付答辯人訟費2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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