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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男女涉紅磡暴動續審 警長講述拘捕男被告經過

    香港時間
    2021年11月19日(五) 16:4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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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今於灣仔區院續審。
    前年12月1日紅磡出現示威衝突,有人衝入食肆店舖破壞。警方事後拘捕3名男女,控告他們暴動罪,案件今(19日)於區域法院續審。警長供稱當日收到指示,指黃埔「吉野家」餐廳遭人破壞,他趕到現場後,見到戴口罩及厚手套的次被告正在逃跑,於是跑前將其拘捕。
    3名被告依次是報稱美容市場策劃員的女子何靖莎(23歲)、銀行男文員鍾梓軒(25歲)及兼職女社工陳詩玲(25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12月1日,在紅磡德康街、德安街和船景街附近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另陳再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她管有一個可發射雷射光束的裝置。
    警長X獲准以匿名作供。X案發時為特別戰術小隊成員,當日晚上他得知黃埔「吉野家」餐廳遭人破壞,於是乘坐警車到現場。警車約晚上8時抵達德康街,X落車後,聽到有人大叫「走呀,有狗」,又有人吹響哨子。及後X發現有30至40名穿深色衣服人士,正由德康街跑向船景街,便從後追截,並在黃埔地鐵站C1出口附近制服次被告鍾梓軒。
    X續稱,在他制服次被告後,有2名人士試圖靠近,X喝令對方走開。及後X將次被告拖回警方防線時,又有一男子跑向X,同樣在X 喝令下,對方才離開。辯方盤問時,X表示次被告在馬路上逆線逃跑,必然事先知道路面不會出現汽車,加上次被告在被捕後有人嘗試救他,故X相信次被告與其他逃跑人士是同夥。
    案件編號:DCCC 171、17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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