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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
一名巴基斯坦男子涉嫌扮中介,訛稱可安排在交友平台認識的年輕印傭找新僱主,然後帶她到新界八鄉錦田一賓館強姦。懷疑涉案男子否認強姦罪,案件今(9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案陳詞透露,事主被姦後把經歷告訴另一當警察的網友,繼而揭發事件。被告警誡下則聲稱,事主起初拒絕入房是因為嫌房間過於簡陋,更指雙方就「肉金」談不攏,事主才指控他。
24歲被告Shahid Mohammad Suleman,持香港身份證。他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錦田市6號錦田賓館2字樓A201號房強姦X。控方指,被告與印傭X在去年1月透過交友程式「skout」認識,期間被告曾開價4000港元,要求X為他提供性服務,但X拒絕。其後,X向被告訴苦,說對僱主感到失望。被告稱可以介紹新僱主給她,但前提是先與他性交。X再次拒絕。
至去年1月15日,X因犯錯而被僱主責罵,她向被告談及此事時,心血來潮下答應與被告性交,但澄清只同意性交一次,又指自己感到害怕。被告及後聲稱不再堅持性交,他一心想幫助X,更已安排X見工。至案發當日,被告相約X在錦上路港鐵站會合。被告原稱帶X去屯門黃金海岸見工,結果卻帶了她到錦田賓館一房間。X見房間無人,不肯內進,卻被強行拉入。
被告著X冷靜等候準僱主,又曾離開房間拿清水給X。X以為仍有工見,仍待在房間。被告拿水回房後坐到睡床上,要求X坐在他身旁。X拒絕,被告見狀便用力把她推倒床上,一手捉着X兩手,一手插她的陰道,並拉起她的上衣,舐她的乳頭。接著,被告除褲,先用雙腳強行把X兩腿張開,再將勃起的陰莖插入。過程中,X一直高呼求救及反抗,最後成功脫身。事後被告給她100港元,但她不肯收取。
案件編號:HCCC33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