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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白維林(右)獲准在通知警方後離港。(楊志權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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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輛私家車在大潭道行駛時,疑與對面線一輛電單車迎頭相撞,電單車司機送院後證實傷重不治,肇事男司機則被捕,事後被控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案件今天(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押後至9月16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5萬港元保釋外出。
61歲被告白維林,控罪書沒有列出其職業。控罪指他於2021年12月1日,在赤柱大潭道近燈柱38734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張子謙死亡。
被告今天由前港姐季軍朱千雪大律師代表。她今天為被告申請保釋時,要求准許被告保釋期間離開香港。裁判官最後決定批准,不過下令被告在離境前及回港後都須通知警方。
案件編號:ESCC 775/2022

被告今天由朱千雪(左二)代表。(楊志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