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學生涉掉雜物落港鐵路軌 今年12.14受審

202206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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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日港鐵上水與粉嶺之間路段被人以雜物阻塞。
2019年11月12日香港多處有示威衝突,粉嶺一帶有人將鐵枝、單車、欄杆等雜物投擲在港鐵路軌,4名男學生因此被控危害鐵路乘客安全罪。案件今天(2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控方預計會傳召約10名證人作供,辯方則除被告外,沒有其他證人。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將案件定於12月14日開審,審期為8天,候審期間4人繼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4名被告依次為黃如博(20歲)、梁佑銘(21歲)、郁浩倫(18歲)及余灝朗(20歲),全部報稱學生。他們被控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罪,以及危害鐵路乘客安全的交替控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2日,在粉嶺百和路33號嘉盛苑與新運路之間行人天橋,非法投擲鐵枝、單車及欄杆在上水及粉嶺港鐵站的鐵路之中,危及或意圖危害乘坐位於上水及粉嶺港鐵站的鐵路上車輛、或身處該鐵路上或附近的人的安全。
控方庭上指,預計會傳召8至10名證人出庭作供,大部分為警員,而辯方將會對4名被告於案發現場的招認及書面補錄口供有所爭議。辯方補充指,被告黃及余對警方於現場所檢獲的證物及證物鏈有爭議,包括一些衣物及一個紅色背囊。由於特別事項及一般事項較多,因此須要8天審期。
案件編號:FLCC 22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