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警案翌日現場放置鮮花 網媒記者傾卸垃圾罪成罰3500港元

2022120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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綽號「軍火佬」的被告胡家輝,今天被判罰款3500港元。
男子梁健輝去年7月1日刺警後自戕死亡,翌日有市民到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擺花。其中綽號「軍火佬」的網媒男記者擺放花束後,拒絕應警方要求收回,因而被票控1項「在公眾地方傾卸扔棄物」罪。他不認罪受審,經審訊後今(7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罰款3500港元。
傳票控罪指,44歲被告胡家輝於2021年7月2日下午3時許,在銅鑼灣軒尼詩道555號崇光百貨外傾卸扔棄物即花。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被告在崇光百貨東角道正門地上擺放了2束花束,在場警員見狀,即時上前要求被告取回,但被告拒絕。警員遂向被告發告票。
裁判官裁決時指,本案重點不是被告正進行路祭與否,而是被告如何處置手上的花束。被告當日多番拒絕警方要求,堅持把花束放到地上,又明言「我唔會執返啲花,啲花係祭品」。裁判官認為,不管被告行為是否構成妨擾,考慮到他無意收回花束,等同棄置垃圾,遂裁定他罪成。
案件編號:ESR 2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