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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包圍深水埗警署 3人囚24至32個月 4名青年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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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08月02日(三) 15:4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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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發當晚有示威者向深水埗警署投擲物品。
    2019年8月有示威者在深水埗舉行「遍地開花放映會」,後來演變成包圍深水埗警署。接近凌晨時分,警方行動驅散示威者,多人被捕,其中5男3女事後被控暴動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當中1男在開審前改口承認兩罪,其餘7名被告則否認控罪受審,經審訊後除1名男被告面對的所有罪名均不成立外,其餘6人面對的暴動罪均罪成。區院法官王詩麗早前就部份被告提取相關報告後,今(2日)判處較年長的3名被告監禁24至32個月,其餘4名現年17至20歲的被告則判處教導所。法官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眾示威者明顯針對執法人員,公然挑戰執法者。但考慮到本案示威人數及範圍等,認為屬同類案件嚴重程度較低。
    7名接受判刑的被告,分別是學生張嘉棟(24歲)、報稱無業的田倬行(29歲)、報稱混凝土工人的顧嘉杰(28歲)、學生鄺煒心(20歲)、女學生馬紫妍(19歲)、女學生姚珈瑜(19歲)及17歲女學生。7人均被控於2019年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對出欽州街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除顧外,其餘6人於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顧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及藏有雷射筆的控罪,最終被判囚24個月。較年長的張嘉棟及田倬行則均被判囚32個月。至於餘下4名年輕的被告,法官經考慮相關報告的建議後,認為4人均適合判處教導所。
    案情指當晚,深水埗警署外的行人天橋上聚集人群,且有人叫喊「反送中」口號、用雷射筆照向警員及佔據馬路。其後警方曾多次作警告,但群眾並不理會。有重裝備示威者走到警署停車場閘門外,向警署內的變電站投擲磚塊狀硬物。及後警方展開驅散行動,拘捕包括本案7名被告在內人士。
    案件編號:DCCC 1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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