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保險投訴達616宗 高山症死者買旅遊險被拒賠

2024年03月22日 14: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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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投訴局今日(22日)公布去年索償投訴及個案分析,去年接獲616宗投訴,按年增加1.5%,在已審結的354宗與索償相關的投訴個案中,有104人獲保險公司賠償,賠償額達1,212萬港元。去年亦有具爭議個案,事主在西藏旅遊因高山症不治,委員會認為保險公司拒絕賠付合理;另一事主確診癌症並在私家醫院治療,保險公司拒賠,事主最後得直,獲得78萬港元。
投訴委員會主席徐福燊表示,去年統計局共處理716宗個案,其中有100宗是前年未完成個案,616宗為去年新增。香港保險業聯會壽險總會代表李紫蘭表示,升幅僅1.5%,升幅非常低,且數量相較於2019年也是下降。由於疾病險買的人較多,出現最多投訴也是正常的,她表示出現這種情況是非常合理的。
徐福燊指,去年投訴類別主要集中在保單條例的詮釋,而最多索償的保單主要是醫療及住院,第2則是人壽與危疾,其他類型的保單則比較少。徐續指,去年處理完畢的354宗投訴個案中,有46宗投訴個案需投訴委員會審理裁決,僅有4宗得直,最高賠償金額為78萬港元,佔比1%,而當中超過4成的個案未能得直的原因是表面證據不成立,表面證據不成立,即事主沒有披露重要病例資料、索償不符保單基本要求、索償屬保單不保事項等。
他舉例,去年有事主在西藏旅遊因高山症不治,事主親人希望用人生意外事故向保險公司索賠,而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稱高山症屬疾病而非意外,不符合事主保單內對意外的定義,最後委員會認為保險公司拒絕賠付合理,為保單不保事項。另一名事主前年確診癌症並在私家醫院治療,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保險公司認為其沒有披露重要病例拒絕賠償,後來經委員會裁定保險公司以表面證據不成立拒賠事主理由不充分,最後事主得直,獲得78萬港元賠償。
徐呼籲,市民購買保險時要要了解保障範圍,多做比較、詳閱合約,尤其不保事項、填報申請時需事無巨細,即便不清楚有關事項是否重要也要披露、填報所有資料並在在申請書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