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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筆者擔任召集人、成員包括18位立法會議員的議會合作平台「G19」,日前與財政司司長等多位政府財金官員會面,就2025/26年度財政預算案表達意見,包括提出G19共同倡議的8點建議,當中3點為節流措施,2點為開源建議,餘下3點為如何協助香港進一步「招商引才引資引客」,更積極地推動盛事經濟、銀髮經濟,以及文化、體育、旅遊等多元產業的發展。
筆者曾多次指出,特區政府連續3年錄得較大赤字,外圍經濟欠佳及本地樓市不振,導致賣地等非經常性收入大幅減少固然是原因,但更根本問題是政府的經常開支增長過快,而且易放難收,一旦市況轉差便會錄得巨額財赤。因此滅赤至為重要,但手段應以節流為主,回歸《基本法》規定的審慎理財、量入為出原則,全方位嚴控經常開支。
政府於兩年前推出「資源效率優化計劃」,要求各政策局與部門每年削減1%的經常開支,但不計算綜援、長生津、2元乘車優惠等直接發放予合資格人士的恒常補助金。G19認為有關削支力度可以並應當進一步加強,首項共同倡議便是將削支幅度增至未來兩年內最少合共削減5%,全面落實後可為政府減省約200億元開支。
200億元的削支金額看似不多,但須注意此乃經常性開支,影響之後每一個年度。相對於公務員一刀切減薪,削支要求可迫使各部門認真自行檢視旗下的工作、服務、程序和人手編配有何改善空間,是否可以通過精簡工作流程、重新調配人手、將重疊的架構合併、將過時的服務取消,以及利用創新科技和增加外判,來達致以相同以至更少的人手及資源,為市民提供更優質和高效的公共服務,切實減少浪費和濫用公帑情況。
筆者亦不止一次提出,相對政府部門和公務員系統,不少公營、法定及資助機構的削支「瘦身」及提升績效空間可能更大,涉及的浪費行為可能更多。G19的第2項共同倡議,便是全面檢視相關資助機構和基金的收支與績效,包括精簡其人手及薪酬架構、取消過時服務、合併重疊機構,以及回撥過剩的儲備金等。
過往攬炒派經常針對預算案在立法會發動拉布,令政府面臨財政懸崖,各個資助機構因此要預留較多儲備以應付不時之需,避免因拉布問題而令服務中斷。現時有關風險已大減,政府應要求各資助機構檢視其合適儲備水平,將過剩的政府資助回撥庫房,用於其他更迫切和具效益的用途。
G19的第3項共同倡議,是改革俗稱「跳point」的公務員增薪點制度,以達致切實獎勵表現優異者和促使平庸者改進。改革增薪點制度有助提升各級公務員的積極性及工作績效,達致長遠減省人手和經常開支,同時避免出現一刀切減薪可能產生的「劣幣驅逐良幣」效應。篇幅有限,下周再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