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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民進黨蔡英文執政後半期到賴清德上台以來,大陸因應「台獨」分裂勢力的猖狂和加速統一的需要,將「反獨促統」明確提升為「打獨促統」。這一字之差,說明大陸對「台獨」已不是表態式的反對,而是在許多方面要切實出手,有打擊動作,特別是軍事手段和法律手段,也不是像過去似的,只強調對付一小撮「台獨」頑固分子,而是把打擊範圍擴大,不僅是政壇上的,還包括媒體文宣、司法、公務員等方面,為「台獨」搖旗吶喊、攻擊抹黑大陸、迫害台灣島內主張統一人士的「台獨幫兇和打手」。
日前,國台辦網站新增「舉報台獨打手專欄」,嚴懲對象是「台獨組織、台獨分子、公職人員、側翼網紅」,他們幫助民進黨當局頻繁羅織罪名,壓制島內不同意見,封殺言論自由,威脅恫嚇、打壓迫害政治異己和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的政黨、團體和人士。國台辦發言人表示,對這樣的「台獨打手」查明事實根據,會依法終身追責。
這就是「打獨促統」的具體行動,這一行動是針對賴清德當局最近拋出把大陸視為「境外敵對勢力」,拋出了反和平、反交流、反民主、反人性、煽動反中抗中、製造恐怖政治、綠色獨裁的「賴十七條」,這些都是賴清德在為「台獨」張目、鋪墊和掃除島內障礙,向大陸挑釁、叫板,大陸方面必須迅速回擊,然而賴清德當局依然嘴硬,台灣陸委會聲稱,大陸的做法「沒有任何效果」云云!
在解決台灣問題上,無論是和統還是武統,施加壓力必不可小。這種壓力,自成一格;這種壓力,主要是政治壓力和法律壓力,以及二者相結合之壓力。台灣當局的「台獨路線」、賴清德的「賴十七條」,煽動反中抗中,都是政治上和法律上違背了中國統一這項「最大的政治」,違反了《反分裂國家法》及《國家安全法》,這也是大陸「打獨促統」推出相關措施的法理依據,在和統與武統之間向「台獨」施壓。